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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索引号: | 00258271/2018-00097 | 产生日期: | 2018-09-26 | ||
文件编号: | 绍柯水电〔2018〕120号 | 公开形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责任部门(科室): | 水政水资源(渔业)科 | 公开时限: | 长期公开 | ||
公开日期: | 2018-09-28 | 文件字号: | 查阅次数 | ||
内容描述: |
关于印发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
[发布日期: 2018-09-28 ] 作者:
各镇(街道、开发区):
现将《柯桥区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望遵照执行。
绍兴市柯桥区水利水电局 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18年9月25日
绍兴市柯桥区水利水电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印发
柯桥区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
活动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《农业部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“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农渔发〔2010〕27号)、《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、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“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培育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浙海渔安〔2017〕6号)精神,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,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,促进渔业经济平稳、持续和健康发展,根据《绍兴市水利局、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“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绍市水利〔2017〕157号)和《绍兴市水利水电及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(2018年1月1日——2018年12月31日)》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决定在全区开展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活动,为确保活动成效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目标
按照“党政同职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和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,围绕建设“平安柯桥”总体部署,以“一打三整治”专项行动为抓手,切实强化各级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,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;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,推进渔业安全监督管理法律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;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,有效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,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,促进渔业健康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。
二、创建内容
(一)加强领导,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。坚持“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”,由区水电局牵头、区安监局配合,各镇(街道、开发区)以及相关单位为创建责任单位,将渔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,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政府管理、部门监管、船东船长主体和基层组织管理责任,形成强大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。
(二)加强教育,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。坚持预防为主,规范并加强渔民上岗培训监督检查,重点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、管理人员培训、船东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,提升广大渔民群众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及专业技能。
(三)完善制度,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。坚持问题导向,加强制度建设,强化科技支撑,提升监管能力。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、以港管船的监管机制,健全渔船动态监管、应急救援、监管保障、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机制,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。
三、创建标准
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标准:经省渔业主管部门会同省安监部门审核确定,且考核得分必须在180分以上(考核评定标准中带*项总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)。
四、实施时间和步骤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9月20日前)
根据实施方案要求,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落实相关领导负责组织、协调指导创建活动,并结合工作实际,明确专人负责,做好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。
(二)组织实施阶段(9月20日-10月31日)
按照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评定考核标准(见附件),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监管体系,规范渔业安全管理、渔船动态监管、渔业培训管理、隐患排查治理、渔业应急救助、责任考核等机制,完善创建工作台账,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,深入渔区(养殖企业)开展面对面宣传,努力营造创建氛围。
(三)申报审核阶段(11月1日-11月30日)
整理和完善创建工作台账、资料,做好查漏补缺工作,向市级部门提出申报,市级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及活动成果。
(四)考核验收阶段(12月1日-12月31日)
区水电局、区安监局配合市级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,做好省级验收各项准备工作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领导抓创建。各镇(街道、开发区)以及相关单位要将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活动与“平安柯桥”建设创建有机结合起来,把创建活动作为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,建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,形成“政府领导、部门负责、分工协作、责任落实”的工作机制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区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区水电局主要领导担任,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和区水电局分管领导担任,负责创建工作协调和指导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区水政渔业执法局局长兼任,渔业科、水技站、渔业执法相关业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,具体做好创建各项工作。
(二)严格标准抓创建。各镇(街道、开发区)以及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、明确任务、落实责任,要认真按照创建活动总体要求,对照评定考核标准查漏补缺,逐条逐项抓好落实。要进一步夯实基础,强化管理,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,确保完成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。
(三)注重实效抓创建。各镇(街道、开发区)以及相关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,营造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活动良好氛围。要总结创建工作先进经验,树立先进典型,定期组织检查,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
附件:1.“平安渔业示范县”评定考核标准
2.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附件1
“平安渔业示范县”评定考核标准
序号 |
考核项目 |
考核内容 |
分值 |
自评 |
1 |
渔业安全管理政府重视机制完善 (15分) |
1、政府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,渔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总体部署,渔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政府考核内容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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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渔业安全投入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,并按计划落实到位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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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政府领导明确分工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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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渔业主管部门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,并定期召开渔业安全生产会议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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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渔业主管部门经常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、检查活动,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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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健全 (12分) |
1、区本级有健全的渔业安全监管机构,并纳入公务员管理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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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配备有渔业执法装备(包括船艇、车、取证设备等)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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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镇街有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机构和人员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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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渔业村有专(兼)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。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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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安全制度健全规范 (12分) |
1、建立较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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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有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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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有效开展渔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,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100%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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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设立固定的渔船集中停泊区,配备安全设施,管理规范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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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制度有效执行风险保障 (13分) |
1、渔船集中停泊区内船舶停泊有序,定期开展安全检查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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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渔船证书证件齐全,档案管理完备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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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渔船安全适航状况良好,通信、消防、救生设备应配尽配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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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渔业互助保险机构健全,配备专(兼)职人员;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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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渔民人身保险参保率100%。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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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应急管理机制运行顺畅(8分) |
1、有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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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按规定执行渔业安全应急值班,值班记录规范清晰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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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有渔船自救、互救激励机制。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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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渔业船员培训管理规范(9分) |
1、按规定组织渔业船员培训、考试、发证工作; |
3分 |
|
2、培训管理工作规范,档案齐全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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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渔船船员均通过培训、考试,持证率100%。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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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宣传广泛深入形式多样(6分) |
1、渔村、渔船集中停泊区和养殖场设有渔业安全宣传栏(牌);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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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“安全生产年”、“安全生产月”等宣传活动扎实深入,做到广播由声音、电视画面、报纸有文章;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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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渔民群众对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知晓率高。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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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(9分) |
1、建立区、镇街、村渔业安全生产层级考核体系,有明确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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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区、镇街、村(公司)、渔船100%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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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渔业生产经营单位、渔船所有人(经营人)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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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渔业安全事故有效控制(7分) |
1、按规定报告统计事故,无瞒报漏报情况; |
3分 |
|
2、按“四不放过”原则处理各类事故,事故结案率100%;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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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建立并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,责任追究到位率100%。 |
2分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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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平安渔业创建扎实开展(9分) |
1、有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工作方案、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; |
2分 |
|
2、创建工作纳入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范围;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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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广泛开展平安渔业示范镇街、村、船创建活动;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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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平安渔业创建活动有交流、有总结,取得实效。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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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*渔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(30分) |
1、区、镇街党委(政府)主要负责人,每年主持召开渔业安全生产会议不少于1次,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; |
10分 |
|
2、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;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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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鼓励建立基层渔船管理组织,做到安全责任、管理、投入、培训和应急救援“五到位”,每季派员指导基层落实《渔船管理八条规定》;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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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建立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机制,实施相应激励和约束措施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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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*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制度 机制 (40分) |
1、制定构建渔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; |
5分 |
|
2、设立渔船停泊点,对渔船进行集中管理,加强动态监管;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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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落实渔船一船一档制度,及时变更人员等相关信息,确保档案和渔船信息相符;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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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开展船东面对面培训教育达到100%,提升船东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;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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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5、落实渔业船泊应急预警制度,组织开展应急演练;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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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自查、排查、治理、整改、挂牌督办和“黑名单”制度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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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13 |
*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(30分) |
1、建立“双随机”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执法制度; |
10分 |
|
2、积极开展渔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,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; |
5分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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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建立常态化安全巡查制度,登船检查率100%; |
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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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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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渔业安全管理工作创新。 |
为推动渔业安全管理科学发展作出杰出贡献,具有在全国推广应用价值的创新工作项可作为附加项(需附说明材料),每项加2分,最多不超过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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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凡考核要求中明确达到100%的,如实际达到率85%-100%,按实际比例评分,85%以下不得分。
附件2
“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”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组 长: 邱松定 (区水电局局长)
副组长: 丁贤灿 (区水电局副局长)
陶云淼 (区安监局副局长)
成 员: 蒋建龙 (区水政渔业执法局局长)
王乙丹 (区安监局综合管理科科长)
李国华 (区水电局渔业科科长)
朱 迪 (区水技站站长)
章旭骏 (区水政渔业执法局副局长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,由蒋建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章旭骏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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